新品項 104/01/01 1.屬學名藥。2.與本品項同成分、同劑型之品項,第一個列入健保收載品項為已超過十五年之第三大類藥品,於藥價調整後核定為同一支付價,故本品項依同分組分類支付價,暫予支付每粒為1.1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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